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明传发电
等级特急 吉政办明电〔2008〕22号
抄送:吉林日报社,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经贸代表团赴广东等地开展经贸
交流合作活动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吉林省经贸代表团赴广东等地开展经贸交流合作活动筹备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20日
吉林省经贸代表团赴广东等地
开展经贸交流合作活动筹备工作方案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为进一步落实开放带动战略,省委、省政府决定于2008年3月末4月初,组团赴广东(深圳)、上海三地开展经贸交流合作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筹备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宣传吉林、推介项目、学习经验、促进合作。通过活动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知名大企业,加快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双赢,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
二、活动内容
省市双方领导会谈,参观考察知名企业和开发区,集中推介我省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围绕我省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的大项目、大企业、大品牌进行对接,开展经贸交流与经济技术合作。
(一)分别举行吉粤、吉深、吉沪双方领导座谈会。主要在广州、深圳、上海举行座谈,介绍经济发展情况,学习交流兄弟省市经济快速发展的经验,拓宽合作领域,谋求互惠互利,实现共同发展,签署省(市)政府或行业间合作协议。
(二)举行吉林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推介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分别在广州、深圳、上海举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推介洽谈对接活动。邀请当地知名企业和中介机构参加活动并进行项目洽谈对接,争取促成一批合作项目签约,并在广州、深圳和上海举行双方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1、进行大项目对接。以我省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的大项目为重点,吸引广东、上海等地资金投入,促进合资合作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2、进行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的整体推介。以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为重点,搞好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包装和项目论证,在园区整体推介引进上下功夫。
3、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介。采取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吸引广东、深圳、上海等地资金,参与省内铁路、公路、煤气、水、电、热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进行第三产业项目专题对接。在商贸物流、旅游开发、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和城市房地产项目等领域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进一步扩大与国内外投资者的合作范围。在广州、深圳、上海等地举办旅游项目专题对接,推介长白山、集安高句丽文化、中朝边境游、净月潭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和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在我省旅游项目开发上有所突破。
5、进行金融领域项目专题对接。邀请国内外银行和投资机构的高管人士和投资专家与我省重大项目实施对接,邀请内外资银行来我省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努力破解金融瓶颈制约。
6、积极推动各市(州)、县(市)与出访省市的市县结为友好城市,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优势互补,进而深入开展项目对接。
(三)参观考察企业和开发区,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经过吸收、创新拿来为我所用,并积极促成我省开发区与对方开发区结成战略合作关系,承接对方开发区的产业梯度转移,拟转移的企业和项目优先考虑吉林省。
三、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筹备工作方案下发后—2月22日前)。省经协办与广东省、深圳市和上海市沟通,通报有关情况;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组织动员,收集相关信息,编制重点项目,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对接阶段(2月23日—3月17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要积极“走出去”,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对口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对接,推介项目、寻求合作,做好先期沟通、衔接及洽谈等工作。
第三阶段:调度汇总阶段(3月18日—3月20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分别提出拟对接的广东、深圳、上海等地对口企业名单;确定参加活动人员、重点推介项目、拟签约项目。3月下旬省政府召开调度会,听取活动准备情况汇报,并对出访活动做进一步部署。然后,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带队,组成先遣团赴广东、深圳和上海协调衔接,对我省代表团的活动进行具体安排。
第四阶段:活动实施阶段(3月末)。吉林省经贸代表团赴广东、深圳和上海,按具体活动方案确定的路线开展各项活动。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省政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陈伟根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省经协办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有省经协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局、省开发办、省中小企业局、省牧业局、省政府新闻办、省台办、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工商联、一汽集团、吉化集团公司、吉林油田集团公司、通钢集团、长春大成新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省旅游投资公司及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协办。办公室下设项目联络组、综合协调组、活动会务组。
1、项目联络组:负责组织项目对接和已谈项目的调度汇总工作。组长:省经协办副主任霍玉,联系电话:0431-88905568。广东站:徐策中0431-88905569,上海站:刘小丹0431-88904859。
2、综合协调组:负责党政、经贸代表团的协调联络和行程安排,提供综合文字材料、新闻宣传、经费申请管理等。组长:省经协办副主任丛红霞,联系电话:0431-88905303,张占峰0431-88905401。
3、活动会务组:负责经贸交流系列活动的策划,包括会场布置、图片展览、资料发放、组织邀请三地企业参会等。组长:省经协办副主任何福林,联系电话:0431-88905500,李学艺0431-88905409。
(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的具体分工如下:
省经协办负责这次活动的组织策划、协调推动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对接;省经委负责全省特色工业园区项目的对接;省科技厅负责科技成果转让项目的对接;省建设厅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的对接;省交通厅负责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对接;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光电子类项目的对接;省农委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对接;省旅游局负责旅游开发项目的对接;省开发办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对接;省中小企业局负责中小企业项目的对接;省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项目的对接;省牧业局负责畜牧业项目的对接;省财政厅负责此次活动经费的使用监督工作;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领导的后勤保障工作;省政府新闻办负责活动宣传工作;省台办负责台资企业联系工作;省文化厅负责组织省内文艺团体随团演出。
一汽集团、吉化集团公司、吉林油田集团公司、通钢集团、大成公司、省旅游投资公司除搞好本企业招商合作项目的对接外,还要发挥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宣传我省本行业优势及相关项目。
省经协办牵头与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共同负责与广东省、深圳市和上海市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
各市(州)、县(市)政府要针对本地经济发展特点,搞好项目筛选和包装,组织企业先期赴广东、深圳和上海进行深入洽谈,并衔接好对方合作企业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经贸交流合作活动,做好双方友好市县和开发区的结对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省直各部门要重点协调组织跨地区、跨行业项目的洽谈、对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侧重帮助本行业的企业做好与三省市合作项目的对接工作。各市(州)、县(市)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搞好合作项目的筛选、洽谈及活动策划等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要制定活动方案,指定联络人员、确定联系电话,于2008年2月底上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二)突出重点。活动要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重点,组织省内更多的大企业和民营企业重点做好大项目的推介,对列入省内五大板块300个重大项目的、自有资金不足需要招商引资的企业,原则上都应参加此次活动,做好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的同行业企业特别是知名大企业洽谈对接,吸引他们来吉林合作兴业,参与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承接珠三角、长三角拟转移的产业和项目到吉林—广东工业园区、吉林—上海工业园区落地建设。对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对接,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工作。
(三)加强调度。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及时掌握项目准备情况,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里要求和整体活动方案进行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充实,保证活动收到实效。
(四)抓好宣传。新闻单位要组织好这次经贸交流活动的宣传工作,认真策划,制定好宣传工作方案,尽早展开扎实有效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六、费用问题
省经贸代表团的经费,从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安排,由省经协办编制经费预算报省财政厅审核,并由省财政厅派人监督经费使用。各市(州)、企事业单位活动经费自行解决。